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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資訊處】教育部來函檢送臺中市政府修正「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、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」公告

檢送臺中市政府修正「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、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」公告1份

 

說明:

一、依臺中市政府114年12月16日府授交運字第11403824232號函辦理。

二、旨案公告自114年12月23日起正式生效,並廢止原該府114年6月16日府授交運字第1140166303號及同年9月8日府授交運字第1140273060號2公告。

 

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

單 位: 教學資源中心
承辦人: 吳佳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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