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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內分機

分機相關資訊
 
  1. 校內分機表可登入知識管理系統(KM),於下列路徑下載:知識館 / 教職員、學生專區 / 分機表。
  2. 各單位視業務所需,分機以一人(教職員)一線為原則。
  3. 校內分機一律設定為禁止撥打020及050等高資費電話。
  4. 資訊處於每學期初三周內更新行政單位及教師分機表,並將分機號碼表上傳至KM,如單位內有分機表異動,請於三周內寄信通知負責同仁進行修改。
  5. 各單位因人事異動或其他公務因素變更分機使用人時,應主動以校內e-mail帳號寄發電子郵件通知負責同仁修改「分機號碼表」,並由資訊處登入人事系統調整人員分機號碼。
  6. 各單位因新聘人員或空間調整等因素有新增或遷移分機之需求,請主動通知資訊處。 
  7. 分機撥話等級之異動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,並依規定經單位主管或權責單位審核後始得調整,申請方式如下:
    (1) 行政單位:由使用單位至電子表單填寫「分機撥打/跟隨等幾設定申請」,並經單位主管核可後,送權責單位辦理。
    (2) 教師研究室:由教師本人至電子表單填寫「研究室分機長途(以上)自費申請」,送交權責單位辦理。
  8. 校內分機預設之撥打等級說明如下:
    (1)  各單位一、二級主管:等級4。
    (2)  非主管級之教職員:等級2。
    (3)  教師研究室:等級2。
    (4)  實驗室、會議室等公共空間:等級1。

功能別

級別

TANet
網路電話

校內分機

市話

國內長途

行動電話

國際電話

等級1

×

×

×

×

等級2

×

×

×

等級3

×

×

等級4

×

等級5

說明

○表示可撥,×表示不可撥。市內電話指免撥區碼之號碼。

 

  1. 有分機鎖碼需求之分機使用者得填寫「靜宜大學分機鎖碼申請表」,經單位主管核可後送交權責單位辦理;分機鎖碼功能於每年7月31日(若遇假日則提前)取消,若須繼續使用,應重新提出申請並更改密碼。 
  2. 各單位分機通話費計費及扣款方式:
    (1) 通信費依校方與電信業者合約訂定之費率計算。
    (2) 資訊處與出納組定期核對電信費用與製作「電話費彙總表」供會計室自各單位會計科目扣款。
    (3) 資訊處負責製作「電話費彙總表」供會計室進行扣款;若各單位須變更「電話費彙總表」會計科目編號,應先徵得會計室同意,並以校內e-mail帳號寄發電子郵件向會計室、出納組及資訊處電話業務負責同仁說明異動內容。
    (4) 「電話費彙總表」由資訊處於每月10日上傳至知識管理系統(KM),請各單位自行查看扣款金額並注意預算控管。
  3. 校內分機之新增、報修與異動作業流程如下:
    (1) 登入「會總系統」提出修繕申請,內容包含分機號碼(新增分機者免填)、設備地點、連絡電話及問題簡述;無「會總系統」登入帳號之教職員生得透過所屬單位之相關人員提出申請。
    (2) 專責人員接獲派工訊息後,應以三個工作日內修復為原則,如因故無法於預約時間到場處理,應主動告知請修單位。
    (3) 若修繕設備需另外支付費用或因不堪使用須報廢,專責人員應提出修繕建議,並呈核單位主管,經主管核示後方可進行後續作業。
    (4) 若須換取或領用新話機,請修單位應派員持修繕單、校內職章及舊話機(換取新話機者)至權責單位指定之電信室領取。
    (5) 修繕作業完工後,須經請修單位驗收並於修繕申請單簽章始得結案。
  4. 語音信箱系統個人宣告語
    (1) 校內分機拿起話筒按40000可進入語音信箱及個人宣告語系統,聽取留言或變更個人分機宣告語皆可依語音導覽內容依序進行(流程圖)。
單 位: 網路系統組
承辦人: 李岱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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